欢迎来到桐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关于开展全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人气:0 来源:admin

桐关工字〔2015〕18号

各镇(街道)关工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新开发区关工委,各镇(街道)司法所、综治办、团委,市直各单位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关工委〔20158号)《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关工委、司法厅、教育厅、省综治办、团省委(皖关工委〔20151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国家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青少年参加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和守护法制底线,共创法治校园、法治家园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参加对象

广大青少年,重点是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并相应分成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和大中专院校五个年龄段进行组织开展。参与组织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行资源结合,扩大声势,增强实效。
    
三、活动内容

通过组织形式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带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普法教育活动,并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点带面,有计划地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

1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宣讲活动
    
利用挂图、板报、宣传栏、展板、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平台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守护底线、共创两园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邀请五老和法律志愿者参加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组织宣讲团成员到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守护底线、共创两园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和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2
、法律常识普及活动
    
各学校结合自身条件,组织青少年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守护底线、共创两园主题读书活动,观看《代号12348》普法影片,参与法律知识普及等活动。根据活动开展需要,各学校为每个班级订购、配发3—5本《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配发到每个班级,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一套《代号12348》普法教育影片。所需经费由市统筹解决,严禁向学生收费。
    
各镇(街道)、学校要根据活动的组织情况和参加活动学生的法律常识掌握情况,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内容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对在竞赛活动中表现优秀的青少年,可推荐参加全国评选表彰活动。

3、体验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教育及宣传活动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计划的组织形势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有示范性、导向性的体验教育活动。如: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摄影、书画比赛等。

4、组织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组织学校积极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为在校学生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全面防范校园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积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参与创建的学校要认真对照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扎实做好创建中的每一项工作。
    5
、普法教育课题研究和交流研讨活动

各参与学校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情况,参与全国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课题研究,组织五老普法教育专家、法律志愿者、法律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交流研讨活动,有条件的也可动员律师与基层结成学法用法的对子,在人群密集的场所开设普法讲堂,定期请法律专家解答青少年关心的涉法问题,传授法律理念和知识。

6、积极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标准为创建内容,拟定创建实施方案,各参与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各负其责,确保达标,以形成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512月至20176月,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发动阶段(201512月至20161月)

市、各镇(街道)成立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活动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下发开展活动的通知和宣传材料。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将活动情况上报市活动办公室。

2、活动实施阶段(20162月至20174月)

各级参与单位根据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宣讲、法律知识普及等项活动。各学校按照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代号12348》普法教育影片和普法专家讲座DVD光盘,组织开展普法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比赛等项活动。
    3
、总结表彰阶段(20175月至6月)

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并向主管单位报送书面工作汇报,提交先进单位和个人参评材料,对在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学校可参加申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零犯罪学校),申报国家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验收。
    
五、组织领导
    
成立桐城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创建国家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国家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六、活动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创建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党政主导、关工委协调、部门参与、学校实施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的开展。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着力实现普法教育的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尽自己的优势,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力量参与、指导,推动普法工作开展。
    2
、制定方案,重抓落实

为保证普法教育效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印发给各镇、街道、学校,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和落实。

3、分类指导、注重督查

市、镇(街道)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派出指导组,针对中小学的具体实际情况,分类开展指导并于定期地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多种方式对活动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和支持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

: 1、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和参评表;
        2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标准和参评表;

 

 桐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桐城市司法局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桐城市委员会

  20151227

 抄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安徽省关工委、安庆市关工委。   

1          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


   “零犯罪学校的参评对象为积极参加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并由市、镇(街道)关工委、司法、综治和教育等有关部门推荐的学校。评选标准包括一项基础条件和七项主要内容,采用百分制进行考评,基础条件符合要求,且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学校将评选为零犯罪学校
    
一、基础条件(此项内容为参评基础,不参加积分)
学校参与创建零犯罪学校期间,不得出现司法机关立案的治安或刑事案件(由当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认定),不得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取消学校参评资格。
     
二、组织领导(10分)
    1
、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4分)
    2
、制定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3分)
    3
、参与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位。(3分)
  
  三、制度建设(10分)
    1
、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例如:教学与活动安全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卫生防疫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和校园应急机制等。(4分)
    2
、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普法教育工作和成效纳入班级考核、教师考核内容。(3分)
    3
、建立健全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当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3分)
    
四、队伍建设(10分)
    1
、配备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和辅导,定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并做好工作记录。(5分)
    2
、邀请五老和法律志愿者组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队伍,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报告会和帮教活动。(5分)
    
五、阵地建设(10分)
    1
、充分利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综治、关工委、团委、妇联、青少年宫等机构和校内外教育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3分)
    2
、加强学校与公、检、法、司等机构的合作,建立校园警务室和青少年维权岗。(3分)
    3
、充分发挥挂图、板报、宣传栏、展板、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平台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完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4分)
    
六、活动组织(30分)
    1
、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分)
    2
、利用挂图、板报、宣传栏、展板、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平台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分)
    3
、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场所参观。并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分)
    4
、定期邀请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队伍的五老和法律志愿者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宣讲和报告会。(3分)
    5
、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在校学生观看《代号12348》和《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讲座》DVD光盘等普法教育影片。(3分)
    6
、组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读书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基础法律常识。(5分)
    7
、组织在校学生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5分)
    8
、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带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体验教育活动。如:组织开展演讲、辩论、摄影、作文、书画、动漫和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岗等寓教于乐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体验活动。(5分)
    
七、保障措施(15分)
    1
、创建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或学校公共费用支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5分)
    2
、法制教育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学科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5分)
    3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普法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督查、有保障、有总结,档案齐全。(5分)
    
八、创建成效(15分)
    
法制教育实现全覆盖,在校师生掌握基础法律常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显著提高。校园内形成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15分)
                          

        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标准
   “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参评对象为积极参加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且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州)、县(区)(以市〈州〉或县〈区〉为创建单位)。评选标准包括一项基础条件和六项主要内容,采用百分制进行考评,基础条件符合要求,且总分达到80分以上的市(州)、县(区)将评选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一、基础条件(此项内容为参评基础,不参加积分)
    
市(州)、县(区)参与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期间,不得出现司法机关立案的青少年治安和刑事案件数量增加或犯罪率上升的情况,不得发生重大的青少年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取消市(州)、县(区)参评资格。
    
二、组织领导(10分)
    1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和方案。(4分)
    2
、各级关工委、司法、综治、教育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建立检查、监督、评估和考核机制。(3分)
    3
、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培育典型、树立典范,调动各级单位参创的积极性。(3分)
    
三、队伍建设(10分)
    1
、面向社会招募具有法律专业特长、自愿参与普法教育工作、热爱普法教育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成立法律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社区和企业,面向青少年开展法律志愿服务。(3分)
    2
、组织五老和法律志愿者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并根据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需要,邀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队伍。(3分)
    3
、为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完善法制副校长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机制,规范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确保教学有计划、办公有场地、活动有安排、工作有落实。(4分)
    
四、阵地建设(10分)
    1
、充分利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综治、关工委、团委、妇联、青少年宫等机构和校内外教育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3分)
    2
、组织公、检、法、司、综治、教育、关工委、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体系,不断探索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3分)
    3
、充分发挥挂图、板报、宣传栏、展板、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平台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逐步完善法制宣传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和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4分)
    
五、活动组织(30分)
    1
、组织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到学校、社区和企业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积极组织青少年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场所参观,并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分)
    2
、充分利用挂图、板报、宣传栏、展板、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平台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5分)
    3
、组织青少年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读书活动,观看《代号12348》和《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讲座》DVD光盘等普法教育影片,并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5分)
    4
、组织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带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体验教育活动。如:组织开展演讲、辩论、摄影、作文、书画、动漫和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岗等寓教于乐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体验活动。(5分)
    5
、组织学校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防范校园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积极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5分)
    6
、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普法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组织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五老、法律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公、检、法、司等部门有关人员开展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5分)
    
六、保障措施(15分)
    1
、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和创建工作经费,将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普法教育活动经费和创建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5分)
    2
、建立党政主导、关工委协调、部门参与、学校实施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长效机制。(5分)
    3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普法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督查、有保障和有总结,档案齐全。(5分)
   
七、创建成效(15分)
    1
、每县(区)组织58所学校参加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并实现100%创建成功。(5分)
    2
、青少年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且成效显著。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显著提高。(10分)


返回列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