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桐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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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参评材料:
1、“零犯罪学校”参评表;
2、“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
3、“零犯罪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名单;
4、“零犯罪学校”创建保障措施等相关资料;
5、“四落实”:
5.1、课时:创建学校每学期不低于1节法制课,有相关材料说明;
5.2、教材:创建学校在校学生数在1000人以下,原则上普法读本(光明日报出版社)普及率不低于学生数70%,在校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原则上普法读本(光明日报出版社)普及率不低于学生数50%,每校需配有一套普法挂图及一套《代号12348》影视教材;
5.3、师资:创建学校须配备一名及以上法制副校长(附聘任证书复印件和个人简历),每校不少于一名及以上法制辅导员(附个人简历);
5.4、经费:创建学校开展普法活动所需经费例如预算,切实保障在宣传、材料、资料(读本、挂图、影视教材)、人员等相关费用投入;
6、第三届普法活动启动至今,开展宣讲、读书、体验、竞赛、参观等活动资料,以图片、文字、数字说明;
7、第三届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文字说明及本校师生自2015年至2017年5月31日前没有发生司法机关立案或刑事案件,由所在地公安、法院或检察院认定证明(其中一个部门即可),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所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定证明;
8、其他相关材料。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1、“先进个人”奖,在先进单位和“零犯罪学校”中产生,每个单位限报一名;
2、“优秀辅导员”奖,在活动参与部门、学校中产生,创建“零犯罪学校”限报两名,其他单位、学校限报一名,原则上每个县区最多不超过六名。
3、“学生奖”,按照参加第三届青少年普法活动法律知识竞赛(以读本后附竞赛试题数量为依据,按照每县区5%的比例推荐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学生奖),原则上学生奖在创建“零犯罪学校”中推荐。
推荐“学生奖”学生需要有报名表及答题卡原件,附主观题作品(与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关的:图画、摄影照片、作文、手抄报、小视频等),以学校为单位,装信封一同提交。
注:1、参评材料一份,胶装成册,内页用普通a4纸,不建议用铜版纸,图片建议彩色打印;
2、“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学生奖”材料另附,不要装订到创建材料里面,一个单位材料装一个文件袋,封面注明单位名称;
3、创建学校封面样板(仅作参考):
4、材料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汇总后快递到全国青少年普法活动办公室。
活动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一区219室
联系人:徐磊电话:010-58090609 58090206
(样版稿)
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学校创建“零犯罪学校”
参
评
资
料
县(市、区)***学校
(盖学校公章)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