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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总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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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办发出“桐城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测评体系的通知

2016年12月27日, 市桐青普办以 [2016]8号文印发《桐城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测评体系的通知。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各镇(街道),市经济开发区,各创建单位,要精心准备,做好自我测评,并根据自测情况做好补缺补差,确保验收时不失分、得高分,一举通过国家验收。通知指出:本测评体系的制定,是根据桐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以桐城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任务分解与部门职责为基础,通过组织青少年参加“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体测评内容:设置组织领导(3条)、队伍建设(3条)、阵地建设(3条)、活动组织(6条)、保障措施(3条)、创建成效(2条)共6个项目20条标准,总分100分。

本测评体系适用于桐城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工作验收和评比。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零犯罪学校”,在参与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期间,不得出现司法机关立案的青少年治安和刑事案件数量增加或犯罪率上升的情况,不得发生重大的青少年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取消参评资格。测评方式:采取单位申报、提供资料、现场调查和上级部门复核四种方法。 “零犯罪学校”测评、验收参照本测评体系办法。 

市创建办发出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7年1月9日,桐青普办以[2017]1号文发出关于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扎实推进“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通知明确:一是竞赛参加者: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生。二是竞赛内容: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知识性题,内容选自《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主观题为创作题,题目类型和形式不限,可根据自身优势和爱好进行选择。三是活动组织:全市法律知识竞赛由市领导小组举办。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等组成竞赛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四是竞赛方式:采取开卷、闭卷或竞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五是时间安排:(1) 3月上旬,各镇、街道组织校园竞赛活动。 (2)闭卷竞赛于2017年3月10日全市同步进行。 (3)3月中旬,市司法局组织阅卷、评分后,市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公布评审结果。五是评比和表彰:本次法律知识竞赛分中学组、小学组进行评比,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对优胜者进行表彰。对闭卷竞赛平均成绩前三名的学校,授予“全市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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