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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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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领导小组,各创建单位领导小组:

为准确把握我市第三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圆满成功,市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市各级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20173月中、下旬。

    二、验收内容:主要是检查验收各镇、街道及创建单位的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1、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总体推进情况。其中,规定动作完成情况;组织读书、征文、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情况。

2、创建活动的具体做法与经验。重点总结特色活动的内容、做法、效果情况;

3、普法教育队伍(宣讲团、法制副校长、五老志愿者、青少年志愿者、宣讲员)组织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4、资料归集、整理等情况。开展各项活动的资料、媒体宣传、相关活动照片和录像等归集整理成册情况。

5、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三、验收流程:

13月上旬,各镇、街道及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和参评表的要求进行自评自测。

23月中旬,达到创建标准的镇、街道、创建单位,向市创建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申报,申请验收。申报验收时,同时报送验收资料1套。

3 3月下旬,市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组,对照桐青普办[2016]8号“桐城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测评体系、“零犯罪学校”创建测评标准,组织验收。

    四、验收方法:

    采取听介绍、看现场、查资料、打分数、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分依据桐青普办[2016]8号“桐城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测评体系及“零犯罪学校”创建测评标准,逐项打分。

    验收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对总分达到 90分以上、并且没有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视为合格,并接受国家级验收。

特此通知

 

 

附:联系电话:0556-6968535  邮箱:tcggwy@163.com

        桐城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

                                             2017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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