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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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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我市被批准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2016年8月8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批复,同意我市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批复》要求中共桐城市委、桐城市人民政府按照“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标准的要求,制定内容全面、任务目标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可操作性强的创建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将桐城市创建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务实创建,确保成功

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8月18日,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领导小组在老年活动中心召开第一次会议。市长、市创建领导小组组长陆应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建鸣主持会议,副市长张支南出席会议。市创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及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由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举办的。

会议宣读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关于我市争创全国示范区请示的《回复函》,公布了全市创建活动方案,讨论了创建时序安排及部门职责,司法局、教育局、青草镇这三家创建“示范点”单位介绍了创建活动安排,司法局介绍了法律报告团组建情况,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根据各自特点作了发言。

市长、市创建领导小组组长陆应平作了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的重要意义。青少年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是培养合格接班人的需要,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需要,也是提升桐城整体文明形象的需要。

陆应平强调,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认真对照“时序安排及创建职责”和“活动安排表”,明确自己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及分数值,以务实的措施争高分或满分。要强化责任,要有责重如山的意识,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单位科室人员的承办责任,要层层明确,层层落实。

陆应平要求,要对照创建标准扎实推进创建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规定动作要全覆盖,自选动作要有特色。创建过程中要加强检查督促,形成可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桐城创建模式。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以争创为契机,夯实党政主导、关工委协调、部门参与、学校实施“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基础,为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力争2017年6月,顺利通过省和国家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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